网盘分享付费课程牟利,侵权了
经浙江省丽水市查察院提起公诉,日前,该市中级法院经审理,以侵略著作权罪一审讯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25万元,对同案的其他3人宣告缓刑,各并处响应罚金。
2020年3月,某名牌年夜学求学的冯某在微信同伙圈看到有人在贩卖付费课程,想到二手生意业务平台上也有不少获取付费课程资本的道路,从中嗅到了“商机”,逐渐形成一个年夜胆的发家方案:从各年夜平台购入价钱低廉的付费课程,再经由过程网盘分享模式以远低于正版付费课程市场价的价钱卖出。

随后,冯某成立了一家教育科技公司,雇用在校年夜学生或刚卒业的职员以入股等方式加盟,公司从最初的4人成长到12人,包含他本人在内多为90后。这些职员虽受过高等教育,但短缺版权掩护等司法意识,反而以为冯某的这种盗版行动是一种全新的创业方式。在他们的尽力下,短短半年,该公司就成长受众6000余人。
同年10月,浙江省松阳县市平易近周某在一家名为“某教育同盟”的淘宝商号以199元的价钱购置会员,后被拉进某互联网云盘使用群,群里海量的共享文件多为海内着名教育付费类平台的音视频。发现价钱如斯悬殊,周某感觉到有问题,遂向公安机关报案。随后,冯某等人就逮。
2021年4月27日,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略著作权罪将冯某等4人移送查察机关审查告状。
经查,2020年3月至12月,冯某等人从他人处购入喜马拉雅、获得、知乎、学而思网校等着名进修类平台上的教育类文档、音视频等,以贵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名义,雇用黄某等8名营业员,由杨某经由过程非法道路购入德律风号码信息,营业员一一拨打德律风倾销,让有需求的客户付出会员用度,由夏某卖力将客户拉进对应的网盘群,经由过程群文件共享的方式,供客户旁观和下载使用。半年多光阴,冯某犯法团伙侵权的付费类音视频已多达50万部(容量50T),涉及海内118家着名企业。
一审讯决后,各被告人均未上诉,今朝讯断已生效。
起源:查察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