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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清溪志日日用品商行被罚款54元并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

2024-08-19 次浏览

金融界新闻,近日,东莞市清溪志日日用品商行因未在本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,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54元,并撤消烟草专卖营业资历。


依据通知布告内容,2024年5月16日,我局专卖执法职员刘怀望(19110052122)、江毅锋(19110052153)等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上路8号1号楼102室“东莞市清溪志日日用品商行”经营场合内,向现场卖力人赖全伟出示执法证件、注解身份后,依法反省上述经营场合,现场查获黄金叶(小目的)、红塔山(硬经典)、双喜(莲香)等4个品种合计5条香烟。据现场卖力人赖全伟称,涉檀卷烟属于陈日成所有。当事人陈日成持有我局核发的有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(证号:4419001105007),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香烟在本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用证实。

东莞市清溪志日日用品商行被罚款54元并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东莞市清溪志日日用品商行违背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六条,《烟草专卖许可证治理方法》第四十四条第(三)项,组成了违规行动。处以未在本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香烟进货总额675元8%的罚款54元;撤消陈日成经营的“东莞市清溪志日日用品商行”从事烟草专卖营业的资历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作者:天眼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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